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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16-3088
二手住宅置业流程
买家
卖方
1. 向地产经纪人(经纪人)查询二手住宅物业(物业)
买方向经纪人说明其意愿包括地区、个人需要、预算及面积等
2. 与经纪人签订购买香港住宅物业用的地产经纪人协议(EAA表格4)后,一同前往视察物业
⬩ EAA表格4内容包括:
- 表列安排视察的物业
- 经纪人的责任
- 佣金数额或收费率
⬩ 签订EAA表格4的时限:
- 视察物业前;或
- 签署临约前 (兩者中以较早者为准)
选定心仪物业
3. 选定心仪物业后,若需要承造按揭,可向银行索取初步估价
4. 透过经纪人与卖方商议房价及交易条款
成功商议
5. 签订临时买卖合约(临约)及支付临时订金(细订) (一般为房价的3 - 5%)予卖方/卖方律师托管
6. 申请银行按揭贷款(如需要)及委托律师安排签订正式买卖合约(正约)
签订正约
7. 签订正式买卖合约(正约)(一般在签订临约的14天内),根据临约订明之付款时限加付订金(大订)(一般为房价的5-7 %)及支付印花税
细订及大订总和通常相当于房价10%
8. 买方律师审阅由卖方律师提供的业权文件
签订转让契
9. 在成交日或之前签署按揭契(如适用)及转让契,检验物业
10. 于成交日或之前支付房价的余款及律师费、经纪人佣金等费用
完成买卖